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发布日期:2024-11-14点击:

一、 总则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三)指导思想

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四)适用范围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理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内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或校园信息系统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伪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攻击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造成校园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瘫痪、校园网络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时间;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事件等。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大风、沙尘暴、冰雹、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或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

2.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付,处置果断,力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突发事件级别划定

一般事件(蓝色或4级)、较大事件(黄色或3级)、重大事件(橙色或2级)和特别重大事件(红色或1级)四个等级。根据事件的发展,动态调整突发事件级别,提高应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 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根据教育局有关应急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孙志海 陈建军

副组长: 张宝利 赵世国 王宏岩 郜雅杰 崔宝秋

组 员: 马 利 代军诗 王 煜 范一鸣 张忠权 张 健 安玉英 张 彤 王世林 李志刚 张晓丽 张 翠 李 伟 唐光艳 于 昕 柳 意 贾锦山 王晓利 解艳 徐 栋 彭 波 焦丽梅 李小强 赵金轶齐 心 郭丽伟 任晓东

(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查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侯 博

副主任:张晶

成员:办公室成员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总结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意见,报学校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置或牵头协调处置和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赵世国

副组长:李志刚

工作组成员:学生处、宣传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网络中心、校卫生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系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我们及时前往事发现场进行指挥,并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研究信息对外发布的口径和时间,上报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赵世国

副组长: 李妍

工作组成员: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团委、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卫生所,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校卫生所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研究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组织、协调各单位以及师生员工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防控机制;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赵世国

副组长:李志刚 李妍

工作组成员:办公室、学生处、宣传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保卫处、校卫生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对事故灾难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必要时进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故灾难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向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4)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张宝利

副组长:代军诗 赵金轶

工作组成员由信息中心、学生处、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领导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和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在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遇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时,及时报告、处置和制止,保证校园网正常稳定运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赵世国

副组长: 李妍 李志刚

工作组成员:学生处、宣传部、团委、教务处、校卫生所、保卫处、计财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对自然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必要时进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自然灾害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崔宝秋

副组长:朱晓博 王世林 李志刚

工作组成员: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等单位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研究生处承担。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主要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研究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四要加强预防预警与信息管理

(一)发布预警信息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分析工作。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

(1)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报告学校,防止因重视不够、反应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使矛盾激化、事端扩大。

(2)对于已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在事发后10分钟内口头报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即报送书面材料,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3)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所有事件均直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与各部门和单位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4)校应急领导小组依程序向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请求指示与支援事项。

(三)信息管理

在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宣传部门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一级)的处置

(1)在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四级-二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和支援;必要时请求派遣警力进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各单位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行为。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二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除按照(四级-三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和支援。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及时深入事发各单位,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学校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院(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3.较大事件(三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的,除按照四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教育部、市教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和支援。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深入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四级)的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应当立即对张贴者进行监控,确定其身份,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

五是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应急响应: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

(1) 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各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公安部门支援。

(4)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的参与分析形势和讨论处理程序。

(5) 保卫处协同其他部门制定紧急防控措施,预测集会地点及游行路线,进行人员布防和监控。加强校门管理,预防校外扰乱分子混入校内。做好防火、防盗及防暴力等多项准备。

(6) 学生工作系统组织相应系辅导员、导师赴现场开展工作,劝说参与学生远离事件发生地点。向学生党团员组织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及时阐明学校的立场与政策,必要时向党团员和全体学生发出倡议书。

(7) 学校宣传部利用校园媒体及时向学生介绍相应的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措施,宣传相应的法律和校纪校规,督促学生依法办事,通过正确渠道反映情况。

(8) 校卫生所做好准备,预防伤亡事故发生。

(9) 必要时由学校教务部门调整教学安排。

(二)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应急响应: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

应急处置:

(1) 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必要时立即请求公安部门支援,并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4) 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院系领导和学生系统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 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 校医院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 院系党委副书记负责,由学生系统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校园自杀或者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

应急响应:

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如为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系统应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如为教职工,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立即进入现场干预。

现场处置措施:

(1)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组长、副组长或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院系辅导员或者相关单位领导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专家与当事人进行谈判,评估当事人的精神状况,并确定自杀风险等级。

(4)保卫处、校医院并通知锦州市急救中心准备急救设备,随时候命。

一旦发生自杀事件或者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为现场处置协调总指挥。

(2)保卫处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校医院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当事人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

(4)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当事人为学生的,院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或者家属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当事人为教职工的,由相关单位负责联系家属到学校。辅导员、班主任或者院系领导及时开展工作,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人的不良影响。

(6)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应安排24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或家属将当事人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或家属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7)后勤部门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四)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应急响应: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学校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以及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毕业或节假日会餐、学生校外实习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工作:

(1)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 保卫处、学生系统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必要时立即请求公安部门支援,协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并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4) 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6、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由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学校各项改革问题。

(4)事件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六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必须及时抢救。

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4.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七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学生大面积的食物中毒,应迅速上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通知校卫生所,并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工作: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查。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八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

学校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要迅速上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同时拨打110、120、122报警,紧急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4.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九 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急响应:

一旦确诊为传染性疾病,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省、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应急处置工作: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教室、办公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注意个人卫生,增强抗病能力。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校。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十 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应急响应:

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等。

处置措施:

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学校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十一是加强 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

加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之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有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问题。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社会安全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学校社会安全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的做好应对影响学校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要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