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侯博同志为党政办公室主任;
薛建同志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利同志为组织部部长;
姚璐同志为组织部副部长;
代军诗同志为宣传统战部部长;
杨静怡同志为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李妍同志为监察审计处处长;
杨玥同志为监察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王煜同志为工会副主席;
范一鸣同志为团委书记;
马黎同志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梁阳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张可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辉同志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
姜玮同志为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杨艾红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
张瑶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吉玲华同志为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杨文硕同志为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赵伏晓同志为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曹庆宝同志为环境与健康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晓梅同志为环境与健康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雷同志为体育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磊同志为体育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刘庆佳同志为学前与音乐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松同志为学前与音乐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爽同志为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任凯同志为小学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晓雪同志为小学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鲍辉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莹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张健同志为人事处处长;
王远同志为人事处副处长;
安玉英同志为计划财务处处长;
王显达同志为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王晓利同志为教务处处长;
才维维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焦丽梅同志为科研处处长;
陈雪娇同志为科研处副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王世林同志为学生处处长;
孙博同志为学生处副处长;
胡俊岩同志为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刘琳同志为招生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姜畔同志为总务处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赵灼同志为总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胡光跃同志为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为一年);
蕫公亮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
王福贵同志为图书馆馆长;
张晶同志为图书馆副馆长;
王扬同志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邓国记同志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魏宝新同志为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冯宝龙同志为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齐心同志为教育督导中心主任;
谷驰同志为教育督导中心副主任;
张芮萌同志为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张佳妹同志为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
张晓丽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郭庆利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翠同志为文学院院长;
曹月同志为文学院副院长;
李伟同志为外国语学院院长;
吴杨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唐光艳同志为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
刘洪涛同志为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魏钢同志为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张莹莹同志为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柳意同志为环境与健康学院院长;
王雪莹同志为环境与健康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张彤同志为体育教育学院院长;
张靓同志为体育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王宏宇同志为学前与音乐教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丁玉同志为学前与音乐教育学院副院长;
关淼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朱晓博同志为小学教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秦朗同志为小学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赵金轶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梁静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李志刚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肖越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李金颖同志为素质教育部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王思勉同志为素质教育部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同时免去上述人员中原任中层干部职务,一并免去:
刘宝来同志纪委副书记职务;
于昕同志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王冶同志环境与健康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贾锦山同志体育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解艳同志美术学院院长职务;
安继民同志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徐栋同志小学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彭波同志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李小强同志图书馆馆长职务;
郭丽伟同志教育督导中心主任职务;
任晓东同志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职务;
黄祖文同志体育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姜春玉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上述13名同志按原职级保留工资、校内津贴待遇至退休,学校作出适当工作安排。
免去:赵久妹同志环境与健康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云峰同志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