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
艺术类音乐教育(师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3.3万平方米(约合7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0平方米;生师比21.2;专任教师38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9.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6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40.6元;图书51.1万册,生均图书59.6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七年 |
艺术(文)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
7000 |
2 |
570108K |
音乐教育(师范) |
三年 |
七年 |
艺术(文)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
41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学费:
见“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系级奖学金一等每年2000元/生,二等每年1000元/生,三等每年5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也可以申请校级助学金,每年1000元/生、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辽宁省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师范类)均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4年实行新高考改革,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4、艺术类招生专业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要求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考科类 |
招考方向 |
1 |
570108K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音乐类(音乐教育) |
不设主、副项;民声,钢琴 |
2 |
570108K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音乐类(音乐教育) |
不设主、副项;美声,钢琴 |
3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与设计类 |
|
八、联系电话、网址
电 话:0416—4585401 3672636
传 真:0416—4585871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3672617
学校网址:http://www.jzsz.com.cn
E-mail:jzszzsb@163.com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