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对考试的影响及各类突发事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如期、顺利地进行。
二、适用范围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类突发性事件,主要指在考试过程中的试卷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可能出现泄密、大面积作弊、考场师生伤亡、火灾、地震、防疫等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及组织考试相关工作。
1.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陈建军
副 组 长:王宏岩、崔宝秋、赵世国、张宝利
纪检监察:郜雅杰
组 员:相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和各学院负责人
2.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考试突发事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决策与部署;决定事件相关信息的发布口径、时间、方式;起草事件处置评估报告。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的监测、预防与预警;负责考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考点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明确各主要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教务处
教务处牵头,在考前组织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考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及诚信教育);组织制订《考场应急疏散预案》和考试的组织实施。
2.总务处
负责对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涉及的教学楼各考室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协调处理断电等意外事件;安排临时交通车辆;设立应急救治医疗点,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应急救护工作;确保学校食堂正常开放,保证安全卫生无事故。
3.保卫处
保卫处牵头,负责考场周围的巡逻和疏导工作,保证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时能够顺利疏散;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地进行。 配备运送试卷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运输过程中实行两人以上专程押运,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车,确保试卷的安全送达试卷保密室。
4.网络中心
网络监控: 加强网络监控,增加备用服务器,提升防火墙功效;数据备份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网络数据库安全。
四、处置办法
(一)各牵头单位及参与部门在考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学习本预案,落实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联系人,并保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保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考试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沉着冷静,在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稳妥地应对和处理。
1.如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但事态较轻(如:轻微余震等),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监考老师应继续履行监考职责,维护好考场秩序,做好监考工作。对自愿放弃考试离场考生,场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疏导和管理。
2.如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但事态较重(如:强烈余震、火灾等),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立即启动《考点应急疏散预案》,监考老师和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序疏散考生到安全场所。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将情况报省教育厅,具体处理办法另行通知。
(三)泄密和舞弊紧急事件处理
1.发生试题泄密和大面积舞弊事件时,事件发现者应立即向教务处汇报,并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教务处接到重大举报后须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向省教育厅报告。报告形式为通讯手段和书面形式同时进行,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起因、事件概况、波及范围和目前采取的基本处理措施。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方面情况,作出初步处理意见,经校党委批准后安排专门人员展开调查。
3.涉案教学楼考务应急处理协调组协助学校应急处理协调组进行调查处理,并注意保存收集证据,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件发展态势。
(四)考场发生考生或其他人员突发疾病或伤亡时,迅速通知考务办公室,按值班医生意见及时进行处理。
(五)学校后勤管理处应保障考试期间各教学楼的电力供应。因外部原因发生断电时,学校后勤管理处应立即启动备用电源;因线路故障断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