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5-10-31点击:

2025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招生专业:音乐教育(师范)、视觉传达设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7.09万平方米(约合100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4平方米;生师比20.2:1;专任教师42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9.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67.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260.7元;纸质图书51.1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7.3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6、8、10)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按班级随机分配。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艺术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七年


艺术(文)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7000

2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

三年

七年


艺术(文)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1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学费:

见“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10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校级奖学金一等每年2000元/生,二等每年1000元/生,三等每年5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800元/生、3150元/生两个等级;也可以申请校级助学金,每年1000元/生、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辽宁省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师范类)均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5年实行新高考改革,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4、艺术类招生专业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要求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科类

招考方向

1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类)

音乐类(音乐教育)

师范类;不设主副项:美声+钢琴

2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类)

音乐类(音乐教育)

师范类;不设主副项:民声+钢琴

3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八、联系电话、网址

电 话:0416—4585401   3672636

传 真:0416—4585871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3672617

学校网址:http://www.jzsz.com.cn

E-mail:jzszzsb@163.com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