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牛汉富主持召开与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牛汉富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我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建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李文红及巡察组同志,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继书以及我校在校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牛汉富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新担当新作为,市委部署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的常规巡察,既是对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也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巡察组将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进行“政治体检”,对作风建设进行“综合会诊”,对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上集中“补钙”、思想上深刻警醒。为此,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全面系统地理解政治巡察的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配合巡察工作的自觉性。
牛汉富指出,巡察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解决发现的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查找违纪违法问题,揭示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隐患。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各自领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运用“12+N”方式,积极受理来电、来信,全面履行巡察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贯穿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市“123421”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建设教育强市、打造区域教育高地的目标,充分发挥锦州师专的自身优势,落实好“兴锦人才计划”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提升教育惠民水平,抓好校园安全和教育稳定工作,为确保锦州教育位于全省第一方阵这一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陈建军表示,此次巡察既是市委对学校党建等各方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指导,对于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全校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巡察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巡察组安排、坚决做到实事求是、坚决做到领导带头、坚决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接受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分解落实责任,积极主动抓好整改,把整改提高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把巡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加快学校转型发展的动力。
市委巡察组将在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1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16-2198396;专门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第四巡察组,邮编121013;同时在学校图书馆楼一楼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反映问题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9日(结束现场巡察前2天)。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