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2019年度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6日-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评奖对象和申报范围
凡锦州师专在职工作者均可申报。申报成果为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或认定的学术成果,包括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著、编著、教材等;在此期间结题且验收合格的国家、省、市、校级课题;发表并曾参与省级以上机构或组织展览的各类艺术作品等。
三、 组织机构
本次评奖的具体工作由科研处负责,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20年1月在校园网公示。
四、 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
2.部门可统一组织,也可由申报者自行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
3.被转化应用的成果或被权威检索机构检索、收录的作品,请附佐证材料原件。
五、 奖励办法
本年度科研评奖分为优秀学术成果奖和优秀艺术创作奖,依据申报情况评选出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优秀创作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
六、其他说明
1.锦州师专教师不以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发表的文章、取得的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在论文集、增刊、内刊以及其它非法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在评奖范围内,已经获得校级(含)以上各类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评奖范围。
2.参评成果时间确认,以刊发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著作类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3.多人以上合作的成果,论文类由第一作者申报;专著、编著、教材类等成果由第一主编(著)申报;课题(项目)类成果,由负责人申报;艺术类作品由第一创作者申报。
4.其他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提交材料:成果原件(评审后返还),复印件一份,详见附注。
联系人:周莹 张晶
联系电话:4784029
附注:著作:封面、带有ISBN号或CIP数据核字号版权页、目录,前言部分中承担任务说明、承担任务的首页及尾页;
论文:封面,目录,带有ISSN和CN号版权页,原文复印件;
其它成果附全部复印件;
课题复印材料不予以返还;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12/6